夫妇之占,亦须分别,或占妻寿,或占夫妻偕老否?
或占夫妻和睦否?
或占妻有刑伤破败否?
占妻、占妾、占婢,一卦只占一人,不可统问。
财福生身,可遂唱随之愿;应爻合世,堪为附和之神。《黄金策》专以应爻为妻者,其何故也?
盖因其身命章中,父子、弟兄、妻财、官鬼,一卦而兼断之,正恐屡以财为妻者,又以何爻为财帛?
不得不以应而为妻位,不顾验与不验,竟以应爻为妻。虽然以应爻为妻者,也兼看财爻,不是完全无理。占妻者,财爻为重,应爻次之。财爻旺相,应爻空破,仍以吉断;
应爻旺相,财爻空破,即以凶推。应旺财旺,吉之更吉;应破财破,凶而又凶。故以应爻为附和也。觉子曰:财爻或旺、或相、或临日月、或日月动爻生扶、及动而化吉,又与世爻相生合者,如占偕老,定然白头相守;若占和睦,定然举案齐眉;如占妻命之好否,入夫门,夫家随旺。占妾占婢,指而问者,亦同此断。
财动化凶,失履遗簪之叹。兄弟持世,鼓盆萁踞之悲。财动化凶者,乃化鬼、化回头克、化退神、化绝、化墓、化破、化空之类,不拘何问,玉碎珠沈。兄弟持世,或兄爻动于卦中,或日月临兄弟以伤财,或兄化财爻,不拘问妻问妾,皆不长年。
财旺兄衰,终须反目;克财财退,必主生离。兄爻持世而财爻旺者,不能克妻,终乖琴瑟,相见如仇;兄爻持世,财化退神者,亦同此意,非反目则生离。
如:酉月 辛巳日 (旬空:申酉),占夫妇将来和好否?得“地天泰”
兄爻持世,以克妻财,幸亥水财爻,酉月生之,财旺,难于克害。
彼曰:目下不睦,将来好否?
余曰:巳日冲动亥水,又临驿马,妻财临马而暗动,心去难留,生离之象也。此人自此之后,为此事而占过十余次,若非兄爻持世,定是财化退神,后竟生离。
《黄金策》云:“世为一生之本,应为百岁之妻。”
似此,则此卦世应相生,何以有生离之事耶!
又如:戌月 癸卯日 (旬空:辰巳),占夫妇何如?有刑克否?得“旅之蹇”
不独世应相生,而且世与财合,当许百年相守,奈何世爻空而且破,是欲合而不能合也,再加财化退神,决有生离之事。果自娶之后,憎嫌反目,竟休之。
应财受制,结发断难偕老;
动妻旺相,续弦堪许白头。卦中财爻多现,若分正庶者,自当以应爻临财而作正妻之位也,倘被日月动爻冲克,及动而化凶,乃结发之妻有伤也。若得他爻之财旺相,或动而化吉,及他爻变出之财旺相,生合世爻者,乃再娶之妻反遂白头之愿。如若财爻不临于应,又以正卦之财为正妻,变爻之财为再娶。
妻若克身,非刑伤,必然妒悍。妻财克世,世若空破休囚,或墓绝,或动而变凶,或随鬼入墓,但逢一者,夫命夭亡。若旺财克世,世爻得地者,固无刑伤,必遭悍妇。
应财生世,非内助,即获外财。卦中遇财爻生合世爻,亦不可只以和美断之,间有应在得妻家之财力者,否则内君必善于持家。
如:巳月 丁未日 (旬空:寅卯),占夫妻偕老否?得“无妄之观”
满盘俱是财爻,世爻变出之未土与世爻相合,此未土之财,乃正妻也,临日建,遇月生扶,不独偕老,且许贤比周南。
果此公美妾十余,正夫人贤而不妒,夫妻同庚而生,妻活八旬有一,夫年八十二岁。
此卦若以世应相冲相克而断之,岂不谬哉。
[乾按]测占夫妻偕老,卦逢世官应财,财官相生相合最吉,《黄金册》中“应为百岁之妻”即此意也。
除此外,不可以应爻为财而断。最忌兄弟持世,兄弟发动必破财伤妻,难作白头伴侣。财爻旺相来克世,世若休囚无气,须防刑伤,世若得地而受克,妻必不贤而妒悍。